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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来我县开展湿地保护“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
你是本文第 位浏览者 发布时间:2023-07-20 来源:濮阳县人大 作者: 姚振勇

       7月20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南昌带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到我县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和《河南省湿地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湿地保护“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市、县领导邵景良、周东柯、邱国让、许建勋、杨道刚、刘明震等陪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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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法检查组深入到我县国家金堤河湿地公园,详细了解我县湿地保护“一法一条例”法定职责和法律制度要求落实、湿地保护修复利用、湿地污染防治等情况,听取我县关于湿地保护“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汇报,并与人大代表和执法人员深入交流,听取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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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南昌充分肯定了我县贯彻实施湿地保护“一法一条例”工作。他强调,要坚持“保护优先、严格管理、系统治理、科学修复、合理利用”的基本原则,严格落实各项法定职责,确保湿地面积不减少、生态功能不降低,维护湿地生物多样性,切实保障生态安全。要全面有效推进,积极探索生态补偿机制,依法科学实施保护修复工作,把湿地生态资源优势转化成发展优势,筑牢湿地安全屏障。要坚持系统思维,凝聚“一法一条例”有效实施的强大合力,把普法宣传贯穿于执法检查全过程,进一步织牢织密湿地保护“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