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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 第十四次会议召开
你是本文第 位浏览者 发布时间:2023-06-26 来源:濮阳县人大 作者: 焦春宇

  6月26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邱国让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张宏江、黄爱民、郭俊彪、胡志刚、许建勋、朱晓瑜出席会议。县政府副县长王得凯、马炳锦,县检察院检察长马莲,县监察委、县法院、县财政局、教育局、农机中心相关负责同志,20个乡镇人大主席及城东、城南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部分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在二十届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研讨班上、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在内蒙古考察时的讲话精神。

14次常委会

  会议听取审议了县政府关于政府债务管理情况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午餐午休管理情况的报告,县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县检察院关于民事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和《河南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的报告。书面印发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政府债务管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午餐午休管理、法院执行工作、检察院民事检察工作的调研报告及县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和《河南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会议强调,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倾听民声、汇聚民意,积极建言献策,认真履职尽责,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建设教育强国贡献人大力量。

  会议要求,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完善政府债务管理机制,全面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工作,做到举债有度,风险可控。要出台学生午餐午休管理办法,完善硬件设施,抓好校外午托机构的日常监管,形成政府引导、学校主体、家长分担、社会协同的学生午餐午休管理格局,为学生午餐午休打造优质环境。要高标准建设农事服务中心农机信息化管理平台,推进机械化信息化融合发展。

  县法院要不断推进执行工作的规范化、信息化,为保障人民合法权益、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县检察院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履行民事检察监督职能过程中采取多项措施,积极落实精准监督、能动履职工作理念,多措并举着力提升民事检察监督质效。

  会后,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主任·代表面对面”座谈会,与列席常委会会议的12名人大代表座谈,听取列席代表对常委会会议相关议题的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