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九次主任会议
6月19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邱国让主持召开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主任会议。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张宏江、刘鸿堃、黄爱民、郭俊彪、胡志刚、许建勋、朱晓瑜、齐培伟参加会议,各委科室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研究了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宜,确定了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建议议题。听取审议了学习考察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情况的报告和全县“三个一批”项目建设情况调研的报告。听取并通过了《濮阳县人大常委会会议重点发言人制度(试行)》。
会议强调,确定常委会议题时要同步确定列席代表,列席常委会的代表享有审议报告和发言权,选取列席代表要有广泛性、针对性,要充分调动列席代表的发言积极性,提高常委会审议质量和发言质量。
会议要求,要采取多种调研方式,集思广益,形成规范、精准、不流于形式、能够具体反映问题的调研报告。要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提升质,落在效,做到精准监督。基层立法联络点建设要迅速成立组织,补齐短板,完善资料,务求实效,为迎接全国人大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的检查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