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任免刘连军等11名同志职务的通知
你是本文第 位浏览者 发布时间:2020-12-30 来源:濮阳县人大 作者: 管理中心
濮阳县人民法院:
2020年12月30日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免去:
刘效涛的濮阳县人民法院坝头法庭庭长职务;
潘全义的濮阳县人民法院柳屯法庭庭长职务;
冯素平的濮阳县人民法院庆祖法庭庭长职务;
房善增的濮阳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王丽军的濮阳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赵宏增的濮阳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赵同彪的濮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职务;
褚文铭的濮阳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第一庭庭长职务;
贺新红的濮阳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第二庭庭长职务。
任命:
刘连军、刘怀中为濮阳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刘效涛为濮阳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潘全义为濮阳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冯素平为濮阳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
房善增为濮阳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
王丽军为濮阳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赵宏增为濮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
请予宣布。
濮阳县人大常委会
2020年12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