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县人民政府:
2021年6月24日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李多峰为濮阳县水利局局长;
马宏轩为濮阳县民政局局长。
决定免去:
李川的濮阳县水利局局长职务;
张建锋的濮阳县民政局局长职务。
请予宣布。
(撰稿人:濮阳县人大人事任免科 编辑:焦春宇 吕丽萍 审 核:郑改民 贾鹏翔 终 审:李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