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县监察委员会: 2021年1月22日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王兆华、姜文为濮阳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决定免去: 何国知的濮阳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请予宣布。
濮阳县监察委员会:
2021年1月22日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王兆华、姜文为濮阳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决定免去:
何国知的濮阳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请予宣布。
濮阳县人大常委会
2021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