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纪要
濮阳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7月30日在县人大一号会议室举行,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邱国让主持会议。会议共六项议程,现纪要如下:
一、关于2019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濮阳县发改委主任闫茂俭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9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县政府及发改委能够紧紧围绕县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坚持稳重求进总基调,坚持发展新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扎实推进“三大攻坚战”和项目建设、民生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各项工作,全县经济增长总体稳定。会议要求,县政府及发改委今后一要强化规划引导,进一步完善经济运行调度机制,全面启动“十四五”规划,加强经济走向研判,对照年度目标,在政策落实上实现新突破。二要着力改善和保障民生,事业发展,大力推进扶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深度融合,全力打好“三大攻坚战”。三要着力加强重点项目建设,搞好服务协调,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以项目促投资,以投资促发展,促使社会民生各项事业全面发展。
二、关于2018年财政决算和2019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财政局局长张宇东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2018年财政决算和2019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县政府及财政部门能够克服多重因素影响,聚力财政收入,积极培植税源;聚力优化财政收入,突出“三保”;聚力高质量发展,打好“三大攻坚战”,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财政支出安排合理,为完成全年计划任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也存在收入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等问题。会议要求,县政府及职能部门在下半年工作中一要大力发展经济,继续着力培植财源税源。充分发挥经济发展对增加财政收入的决定性作用,把财源建设的重点放在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保持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上。二要优化支出结构,不断提高理财水平。要按照建立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在保障机关工作正常运转的情况下,切实保障重点建设项目和民生工程的投入,履行财政公共保障职能。三要积极争取资金,有效缓解收支矛盾。县政府和财政部门要密切关注国家财政政策、税收政策和财政资金投入走向,深入研究财政体制变化趋势,吃透上级精神、多方收集上级转移支付和各类项目资金的安排信息,千方百计抢抓机遇,争取上级更多的资金支持。
三、关于2018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情况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审计局局长孙广辉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2018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县政府及审计部门能够坚持以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为重点,严格按照《预算法》和《审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严肃财经纪律,依法进行审计,较好地完成了2018年度的审计工作。会议要求,县政府及审计部门在今后工作中一要加强学习教育,切实做到依法审计。要进一步加强《审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贯彻,增强法律素养,做到认真学法、真正懂法、准确用法,提高依法审计的能力和水平。二要加大审计力度,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要充分发挥审计工作在经济发展和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继续发扬审计工作中的好作风,不断改进审计方式,提高审计质量,树立审计部门的权威。三要注重成果运用,不断健全整改长效机制,加大监督力度,抓好跟踪督查,督促被审计单位认真执行审计决定及时整改,从根本上杜绝屡查屡犯问题。
四、关于棚户区改造安置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住建局局长李玉民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棚户区改造安置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县政府提高政治站位,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抢抓国家支持棚户区(城中村)改造的政策机遇,强力推进了棚户区改造安置工作。在时间紧、任务重、要求严的情况下,各部门积极作为、密切配合、攻坚克难,全县棚户区改造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在调研中发现还存在安置房延期交付、资金缺口较大、手续办理慢、配套设施不完善等问题。会议要求,要求县政府在今后的工作中,一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强力推进安置房建设。二要坚决依法依规,用科学管用的机制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三要强化督查问责,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任务。四要及早做好前期工作,确保后续项目早计划早安排早实施。坚定信心决心,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问题解决,形成强大合力,圆满完成棚户区改造工作任务,切实改善群众居住生活环境。
五、关于部分驻濮阳县市八届人大代表述职工作
会议听取了李同会等5名代表就当选人大代表以来的履职情况述职报告。同时按照满意、基本满意和不满意三个等次现场对受评代表进行了无记名投票和测评。会议要求,在下一步工作中,各位代表一是要注重加强学习,提高履职水平。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各项法律法规的学习,学习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相关知识,积极提高自己的思想理论水平,增强法制意识、人大意识和代表意识。二是要积极履行职责,发挥代表作用。积极参加市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的视察、检查、调研等代表活动,经常走访联系选民,为民谏言代言,积极履行代表职责。三是代表科要认真总结测评工作好的做法,进一步完善述职工作程序,切实做好市县人大代表述职工作。
六、关于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根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经过表决,同意免去刘春霞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免去李炜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免去郑改民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任命李炜为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郑改民为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信访科科长、栾好辉为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李振华为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韩波为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朱丽萍为县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会议根据濮阳县人民政府县长孙庆伟的提请,经过表决,同意免去李太俭县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免去常正领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职务、免去栾好辉县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免去朱丽萍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职务、免去王朝甫县统计局局长职务。决定任命鲁彦青为县政府办公室主任、甘文峰为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马文彬为县应急管理局局长、潘耀生为县统计局局长。会议要求,新任命的同志在以后的工作中,一要加强学习,提高素质。要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加强对法律、法规和本职岗位知识的学习,做到学以致用,始终把学习作为增强政治素质、提高思想境界、胜任工作岗位的前提和基础,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推动工作的本领。二要求真务实,有效履职。要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自觉把使命放在心上,把责任扛在肩上。要建好班子带好队伍,在新常态下有效激发班子和干部的积极性、创造性,克服干部队伍中不想作为、不敢作为的思想,提升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三要依法履职,廉洁自律。要强化依法履职意识,忠诚于宪法和法律,严格依照法定权限行使职权,坚持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问题,自觉主动地接受人大的监督,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同时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在工作中做到“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出席人员: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邱国让,副主任张宏江、刘鸿堃、韩广勇、黄爱民,委员郭俊彪、丁国杰、丁改玲、王洪伟、王志锋、王国强、王鸿志、王欢欢、刘云霞、刘春霞、刘翠霞、李炜、李建国、李雪薇、季德伟、何立存、谷同宇、张杰海、郑玉峰、郑改民、高振普、贾鹏翔、舒滢、靳世涛、翟仲凯共30人。
请假人员:李怀忠、李庆民、李连成、李丽华、孟祥松、郭志彦、郭同新、黄剑博。
列席人员:濮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孔伟,县监察委副主任李尚远,县法院副院长高世印和县检察院副检察长郭宝训;20个乡镇人大主席及城东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部分市县人大代表,县发改委、财政局、审计局、住建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