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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四次会议
你是本文第 位浏览者 发布时间:2019-06-11 来源:濮阳县人大 作者: 管理中心

       


    6月11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邱国让主持召开濮阳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副主任张宏江、刘鸿堃、韩广勇、黄爱民,县人大领导李怀忠、郭俊彪等34名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
    县政府副县长杨艳虹,县法院院长石文英,县监察委、县检察院负责人,20个乡镇人大主席及城东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部分市、县人大代表,县政府相关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法院关于加强刑事审判工作情况和县检察院关于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的专项报告、县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委员会关于几项工作的调研及执法检查报告。






    会议进行了人事任免事项,经过表决,同意宋泰伟辞去濮阳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同意胡聚兵辞去濮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决定任命王铁英为濮阳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代理主任,张红伟为濮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并进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在县政府和法检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方面,会议要求,县政府、县法院、县检察院要认真对待县人大在调研、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梳理县人大常委会审议中提出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迅速整改。县人大有关工作委员会要持续跟踪问效,督促整改,切实提升人大监督实效。

    在人事任免方面,会议要求,新任命的两位同志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进一步加强学习,永远铭记誓言、始终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人大的监督,不辱神圣使命,不负人民重托。要牢牢树立法治意识、强化为民服务思想,恪尽职守,以实际行动践行誓言;要以更加饱满的政治热情和强烈的担当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凝心聚力,苦干实干,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会议前,县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学习了栗战书委员长在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会议印发了县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全县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