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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县人大常委会召开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动员会
你是本文第 位浏览者 发布时间:2019-05-08 来源:濮阳县人大 作者: 管理中心




    201957日,濮阳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河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执法检查动员会。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邱国让出席会议并讲话。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宏江、刘鸿堃、韩广勇、黄爱民,党组副书记李怀忠,县政府副县长陈增光参加会议。张宏江主持会议。






    动员会上,黄爱民传达了县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方案。陈增光代表县政府对迎接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工作进行了安排。会议还听取了县环保局、水利局负责同志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情况的汇报。

    邱国让指出,开展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是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行动,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水环境治理重大决策部署的具体体现,是推动实现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的重要举措

    邱国让强调,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全国和省、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已经启动,我县要统一思想,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一法一条例”,以强烈的政治责任心和事业使命感,从人大工作角度推动党中央关于水环境和水污染防治各项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二是突出问题导向,推动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全面有效实施。人大执法检查实质上是法律巡视,是保证法律得到有效实施的一把“利剑”,要坚持以法律为依据、为准绳开展监督,要聚焦执法检查重点,突出问题导向,掌握执法检查方式方法,敢于动真碰硬,要把执法检查和落实整改结合起来,推动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全面有效实施,坚决打好碧水保卫战。三是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执法检查达到预期目的。要加强组织领导,各职能部门要上下联动,密切配合,深入一线,掌握真实情况。特别是要把实地检查、汇报座谈、梳理汇总、转办意见、跟踪落实和督促整改等环节工作做实做细,做出质量,确保执法检查达到预期目的。同时,要借助执法检查契机,兼顾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条例落实情况、人大代表联络站工作开展情况等。






    会后,县人大常委会还对各执法检查小组成员、相关县直单位负责人、企业代表进行了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和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