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县人民法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濮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和濮阳县人民法院院长石文英同志的提请,2019年3月16日濮阳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宋飞、马传聪、王国伟为濮阳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濮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