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任免孟维光等17人职务的通知
县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濮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和濮阳 县人民政府县长孙庆伟的提请,2019年1月31日濮阳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孟维光为濮阳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李立为濮阳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胡大勇为濮阳县司法局局长;
李玉民为濮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姜立新为濮阳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彩霞为濮阳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局长;
朱丽萍为濮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栾好辉为濮阳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梁现国为濮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王育松为濮阳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常正领为濮阳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
刘社花为濮阳县信访局局长。
决定免去:
孟维光的濮阳县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职务;
胡大勇的濮阳县原司法局局长职务;
李玉民的濮阳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长职务;
朱丽萍的濮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职务;
栾好辉的濮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梁现国的濮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李文铭的濮阳县农业畜牧局局长职务;
黄德庆的濮阳县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职务;
郭修恒的濮阳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局长职务;
宗玉兴的濮阳县林业局局长职务;
马青民的濮阳县环保局局长职务。
濮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