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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纪要
你是本文第 位浏览者 发布时间:2019-01-31 来源:濮阳县人大 作者: 管理中心

     濮阳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9131日在县人大一号会议室举行,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邱国让主持会议。会议共两项议程,现纪要如下:

     一、关于县政府提请任免有关工作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会议根据濮阳县人民政府县长孙庆伟的提请,经过表决,同意免去孟维光县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职务、免去胡大勇县原司法局局长职务、免去李玉民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长职务、免去朱丽萍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职务、免去栾好辉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免去梁现国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免去李文铭县农业畜牧局局长职务、免去黄德庆县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职务、免去郭修恒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局长职务、免去宗玉兴县林业局局长职务、免去马青民县环保局局长职务。决定任命孟维光为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李立为自然资源局局长、胡大勇为县司法局局长、李玉民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姜立新为县农业农村局局长、李彩霞为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局长、朱丽萍为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栾好辉为县应急管理局局长、梁现国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王育松为县医疗保障局局长、常正领为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刘社花为县信访局局长会议要求,新任命的政府有关工作部门负责同志在以后的工作中,一要旗帜鲜明讲政治,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站位;二要强化法治思维,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三要强化责任担当,主动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四要强化宗旨意识,切实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五要增强人大意识,积极向人大汇报工作,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要珍惜党重托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在县委坚强领导下,恪尽职守、勤政为民,不辱使命、不负重托,为加快推进新时代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二、关于县人大常委会提请免去孙瑞亭职务的议案

     会议根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经过表决,同意免去孙瑞亭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信访科科长的职务。

     会议还传达学习了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国生同志在省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闭幕式上的讲话精神。会议要求,县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要认真贯彻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和王国生书记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县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主动了解大局,自觉服从大局,积极维护大局,有效服务大局,坚定信心,务实重干,切实把省、市、县委各项部署落到实处,为中原更加出彩增添亮丽濮阳色彩。

    出席人员: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邱国让,副主任张宏江、刘鸿堃、韩广勇、黄爱民委员郭俊彪、李怀忠、丁国杰、王洪伟、王志锋、王国强、王鸿志、王欢欢、刘云霞、刘春霞、刘翠霞、李庆民、李丽华、李炜、李建国、李雪薇、季德伟、何立存、谷同宇、张杰海、孟祥松、郑玉峰、郑改民、高振普、贾鹏翔、黄剑博、舒滢、靳世涛、翟仲凯共34人。

     请假人员:丁改玲、李连成、郭志彦、郭同新

     列席人员:濮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孔伟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