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任命卜垂江等159人职务的通知
濮阳县人民法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濮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和濮阳县人民法院院长石文英同志的提请,经濮阳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2018年12月28日表决通过。
任命:
卜垂江、郑玉会、刘新江、崔秋娥、杨建民、高瑞红、吕盼群、李志刚、韦新军、李 芳、李红军、李合正、张登锋、李燕红、刘永超、李秀娟、黄利平、宋永辉、程振生、刘付花、吴玉生、刘淑婷、杨成帅、张献忠、韩振盟、韩青竹、吕广超、常文甫、郭志强、沈国信、王自冰、杨成勇、李素青、杨 惠、谷利芬、雷洪亮、程怀元、王慧敏、葛革玲、陈同长、任冬梅、李翡翠、王德俊、裴志强、刘利红、张风玉、张铁创、刘一飞、李万兵、朱广锋、王顺林、张兰竹、张光华、曹素如、赵兵兵、刘书红、李林锁、王远法、吴翠霞、王世东、郗广鹏、温得臣、程忠胜、李瑞婷、王春玉、张素民、杨少慧、高颖超、任银修、郜红雨、刘爱森、张永进、窦利君、王爱星、王彩芹、张德平、祝盼娜、王彦茹、孙忠伟、刘慧婷、豆全保、王红利、潘 壮、董瑞瑞、贾金良、袁海明、刘国敏、王德宇、郭秋阁、李秋玲、吉相军、高淑花、朱登华、霍怀军、郭红霞、王丽娟、王兰花、刘金刚、张小利、唐瑞红、魏满森、李珊珊、管永献、刘少军、张云峰、魏方芳、李改平、董青茂、王月枪、潘凤娟、李伟选、王禅生、王彦静、王玉星、李广青、孙香彩、王玉彪、谢淑平、桑利娜、张素娟、尹智方、王本孝、王成军、栗庆军、朱芳芳、李怀占、张 杰、张贵青、柳运平、王增强、张 霞、李杰民、刘玉霞、张先着、张桂青、段明磊、魏世旺、常艳丽、冯计顺、刘文士、李功玉、张趁义、王爱萍、张德召、刘 鹏、郭景利、张善然、张素娟、张新瑞、孟令芳、赵健身、胡德忠、薛红岩、李平杰、李少敏、赵藏珍、庞冰洁、杨书田、罗秀芬为濮阳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濮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