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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召开工作评议会议
你是本文第 位浏览者 发布时间:2018-12-21 来源:濮阳县人大 作者: 管理中心


    1221日,县人大常委会召开2018年度工作评议会议,对县民政局、审计局、房管局、交通局、市政局、人社局、教育局、卫计委、林业局、粮食局等10个单位进行工作评议。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邱国让,县委常委、副县长袁素平,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宏江、刘鸿堃、韩广勇、黄爱民,县人大党组副书记、总工会主席郭俊彪,县检察院检察长裴大伟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10个被评议单位的工作报告及县人大常委会各评议调查组的评议报告。经过审议,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测评,并现场公布了测评结果:县民政局、审计局、交通局、市政局、教育局、林业局为满意格次,县房管局、人社局、卫计委、粮食局为基本满意格次。



    邱国让指出,开展工作评议,是监督法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责,对于转变部门作风、提高行政效率、促进依法行政,确保县委、人大、政府的各项决策、决议和决定落到实处,加快我县经济社会改革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就如何做好下步整改工作,邱国让要求:一是针对问题抓整改。必须直面问题,对问题亮剑,坚持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被评议部门对每个问题都要落实责任,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结果,对涉及共性的问题,要一抓到底,抓出成效。二是集中精力抓整改。各被评议单位要立即进行部署,集中时间、集中人员、集中精力,逐条分析梳理,落实整改举措,做到措施上切实可行、整改上求真务实,确保改到位、见实效。切实做到有人过问、有人来抓,确保整改不走过场,避免形式主义。三是强化督促抓整改。人大常委会各评议组要持续进行跟踪问效,听取被评议单位整改落实情况汇报,督促问题得到实实在在的解决,做到整改不到位、评议不收场。各被评议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要在六个月内向县人大常委会作出书面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专委会组成人员,县“一府一委两院”负责同志,部分市县人大代表,县政府组成部门、有执法或社会管理职能的部门负责人,乡镇人大主席、人大秘书,被评议部门班子成员,县产业集聚区和市化工园区负责人大工作的副职等共计230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