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贯彻实施情况
8月31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爱民带领人大常委会委员和部分市县人大代表组成执法检查组对我县《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县政府副县级干部王学锋陪同调研。
检查组首先召开了座谈会,听取了县住建局等十四个相关部汇报,代表们和相关单位进行交流座谈,询问相关问题、提出建议意见。随后检查组实地查看了县五实小、城南新区、中心片区改造等五个规划项目建设情况,亲身感受了我县规划建设的变化及发展。
黄爱民在检查中指出,我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贯彻实施过程中按照高起点、高标准要求稳步推进了规划设计和管理工作,在城市拆迁、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着总规、专规不衔接、规划稳定性差等问题。黄爱民要求,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在县总规指导下完善各专项规划,不能各自为政,要加强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规划意识,提高规划的严肃性和稳定性,同时加大违法处置力度,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在我县全面贯彻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