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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纪要
你是本文第 位浏览者 发布时间:2018-08-22 来源:濮阳县人大 作者: 管理中心

    濮阳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8年8月22日在县人大一号会议室举行,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邱国让主持会议。会议共五项议程,现纪要如下:

    一、县政府2017年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审计局局长孙广辉受县政府委托所作县政府2017年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认为,县政府及审计部门按照《预算法》《审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依法进行审计,审计工作全面具体、重点突出,较好地完成了审计工作。会议要求,审计部门一要加强审计整改工作,对将审计报告中列出的问题要建立整改台账,明确审计问题提出时间、整改时间、整改进度,做到对审计发现问题“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整改结果及时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二突出审计工作重点,加大民生、脱贫攻坚等重点领域的审计力度,切实把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审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县政府关于基层医疗服务工作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卫计委主任朱丽萍受县政府委托所作关于基层医疗服务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县政府及相关部门作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公共卫生成效显著、医疗保障不断提升,切实维护了我县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会议要求,县政府及相关部门一要科学有效地制定适应基层卫生事业发展规划,调整现有医疗资源布局和结构,以适应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保健需求;二要加大对卫生事业的投入注重资源配置向乡村基层倾斜,推进县域内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三要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人才待遇和基层医疗人员素质,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经营和管理水平,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不断满足新形势下广大群众的医疗服务需

    三、县政府关于将濮阳县人民医院新院区PPP项目政府缺口性补助纳入县财政预算的报告,以及县政府关于将若干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费用纳入县财政预算的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副县长陈增光所作的濮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将濮阳县人民医院新院区PPP项目政府缺口性补助纳入县财政预算的报告和濮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将若干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费用纳入县财政预算的报告。会议经过表决,作出了濮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濮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将濮阳县人民医院新院区PPP项目政府缺口性补助纳入县财政预算的报告的决议;濮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濮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将若干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费用纳入县财政预算的报告的决议。会议要求,县政府及相关责任部门要进一步做好项目实施监管工作,严格用制度防控风险,科学制定台账,用好、管好项目资金,确保项目顺利推进。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情况要适时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四、县检察院关于加强对民事诉讼、公益诉讼和执行活动法律监督的工作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检察院副检察长郭宝训受县检察院检察长裴大伟委托所作关于加强对民事诉讼、公益诉讼和执行活动法律监督的工作报告。会议认为,县检察院在民事诉讼、公益诉讼和执行活动法律监督方面推出很多改革举措,作出了有益的探索,取得了显著的工作成效。会议要求,县检察院一要进一步提高监督水平,综合运用各种监督手段,努力为我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法律保障;二要完善机制,建立法院检察院沟通联系机制,促进民事执行法律监督工作依法有序开展,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权威;三要提升能力,对民事检察、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做到“四个轮子一起转”,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五、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经过表决:同意免去潘伟民同志濮阳县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会议前,由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张宏江领学对栗战书委员长在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进行了专题学习。会议指出,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将深入学习贯彻栗战书委员长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大对事关全县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突出问题的监督力度,坚持问题导向,增强监督实效,不断完善工作方式方法,使人大监督更有力度、更具有权威。

    出席人员: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邱国让,副主任张宏江、刘鸿堃、韩广勇、黄爱民委员郭俊彪、李怀忠、丁改玲、丁国杰、王志锋、王国强、王鸿志、刘云霞、刘春霞、李连成、李庆民、李丽华、李炜、李建国、李雪薇、何立存、谷同宇、张杰海、季德伟、郑玉峰、郑改民、贾鹏翔、高振普、郭志彦、舒滢、靳世涛、翟仲凯32人。

    请假人员:孟祥松、王洪伟、王欢欢、刘翠霞、黄剑博、郭同新共6人。

    列席人员:县政府副县长陈增光;县监察委副主任李尚远;县法院院长石文英县检察院检察长郭宝训;20个乡镇人大主席或副主席及城东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部分市县人大代表;审计局、卫计委、财政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