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县人大常委会对拟任命干部进行任前法律知识测试
根据《濮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2018年8月9日,县人大常委会对县检察院提请任命的检察官人选进行任前法律知识测试。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宏江巡考。
考试内容涉及宪法、检察官法、监督法等相关法律知识,主要侧重对拟任职人员综合素质的检验,考察其法律意识及运用法律知识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对拟任命干部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是县人大常委会行使人事任免权的重要环节,通过考试,进一步增强拟任命干部的法治观念和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提高他们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和依法办事的能力。